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福利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11月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陈福利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将接受陈福利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事项向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
【编辑:黄嘉雯】